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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卫健委发文!核酸检测又有重大调整

归去来兮 2022-3-25 04:56 PM 1585人围观 政策

3 月 22 日下午,国家卫健委通过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进行修订,发布《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隐匿等特点,《指南(第三版》做出多项修订,旨在更短的时间内尽可能早的发现感染者,控制传染源。


01「全员检测」变为「区域检测」

新版《指南》将第二版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

《指南》更加强调精准划定检测范围,要求核酸检测应该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不能搞大水漫灌,不能搞「一刀切」,有效利用宝贵的核酸检测资源。

《指南》中的「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小到一个楼栋,也可能大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02 24 小时内,必须完成全部检测

新版《指南》明确要求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核酸检测一律在 24 小时之内要完成。

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 6 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 12 小时内完成。

此外,要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避免交叉感染。为「黄码」人员单独开设检测通道。


03 采样方式变化,不再采用五合一混采

新版《指南》取消了 5 混 1,增加了 20 混 1,要求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

1. 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
2. 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 1 户 1 管
3. 管控区可实行 10 合 1 混采
4. 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 20 合 1 混采
5. 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 10 合 1 混采。


04 提供检测力量测算依据

各设区市不区分人口规模,均按照 24 小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

按照每个采样台(2 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 120 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 人口数 ÷ 360;

采用 10 合 1 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 / 日)= 人口数 ÷ 10 × 2;

采用 20 合 1 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 / 日)= 人口数 ÷ 20 × 2。

核酸结果反馈需保证 24 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05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改为「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 6 小时内完成。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复核时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

图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图



06 成立 9 个工作专班,特事特办

奥密克戎传播速度快,核酸采样工作组的速度更要快。根据区域核酸检测涉及的各环节、各部门,指导地方成立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等 9 个工作专班,规定了专班职责,避免将工作任务简单分割下派给县区。

9 个工作组,大事小情都能照顾到位,实时待命为核酸检测工作服务。


07 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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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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