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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育龄女性临床管理共识(中)

笔者苏洛 2018-11-21 01:20 PM 1038人围观 技术

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母婴传播(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MTCT)是导致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即HBV阳性孕妇在妊娠期或分娩过程中将HBV传染给新生儿。如果对HBV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不采取任何免疫预防措施,约70%~90%的新生儿会感染HBV,而新生儿一旦感染,90%以上会发展为慢性HBV感染。 

自1992年我国开始将乙肝疫苗(hepatitis B vaccine, HepB)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特别是自2002年HepB免费和2005年新生儿HepB接种完全免费以来,我国儿童和一般人群HBV感染率明显下降。2014年全国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0~4岁、5~14岁和15~29岁人群HBsAg流行率分别为0.32%、0.94%和4.38%,与2006年相比明显降低,但育龄女性的感染率仍然在6%-8%。因此,我国自2010年开始,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采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epatitis B immunoglobulin HBIG)和HepB的联合免疫策略,进一步降低了HBV母婴传播率。但HBsAg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联合免疫后仍有5%~10%感染HBV。如果孕妇HBV DNA>2×106 IU/ml,母婴传播率可以高达20%以上,而在HBV阳性孕妇中,高病毒载量的可达14.8%~54.8左右。

慢性HBV感染者可无任何临床症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正常,容易被忽视。加之既往对HBV感染途径认识不足,导致对乙型肝炎(乙肝)患者歧视等原因,使很多人包括孕妇不知道自己是HBV感染者,妊娠后也不愿意主动去筛查,从而使新生儿感染HBV。本共识的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包括妇幼保健人员和妇产科医生全面掌握以下方面的内容:育龄女性和孕妇必须进行HBV筛查;妊娠可以导致携带HBV的孕妇乙肝活动,危害母婴双方的健康;HBIG和HepB联合免疫是预防HBV母婴传播安全而有效的方法;HBV携带且病毒高载量的孕妇妊娠期需要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等,使感染HBV育龄女性的临床管理标准化。我们也会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继续对本共识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共识中的证据等级根据GRADE分级修订,分为A、B和C 三个级别,推荐等级分为1和2级别。

表1 推荐意见的证据等级和推荐等级

一、妊娠前筛查与治疗
(一)感染HBV育龄女性的临床特点

感染HBV的育龄女性一般相对年轻,大部分处在免疫耐受期,即机体的免疫系统不发生针对HBV的免疫清除。处于免疫耐受期的感染者称之为HBV携带者,其临床特点为:血清HBsAg和HBeAg阳性,HBV DNA高水平,ALT正常,肝组织学无明显异常或轻度炎症坏死,无或仅有缓慢肝纤维化进展。

(二)妊娠前筛查

准备妊娠的女性应进行HBV血清学标志物的筛查,包括HBsAg、抗-HBs、HBeAg、抗-HBe和抗-HBc IgG/IgM。一旦HBsAg阳性,应进一步检查HBV DNA、肝功能和肝脏B超,确定乙肝是否活动,并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应该明确的是育龄女性无论是HBV携带者,还是慢性乙肝(CHB)患者,甚至代偿期肝硬化,均可以正常妊娠。

(三)治疗方案选择

对乙肝活动的育龄女性应做到计划妊娠,妊娠前根据肝脏生化学、病毒学、血清学和影像学指标,评估肝病严重程度及其对妊娠的承受能力,决定抗病毒治疗的时机和药物的选择。如果ALT<5×ULN患者可以正常妊娠,妊娠期定期监测肝功能,随时启动抗病毒治疗。而ALT>5×ULN或肝硬化患者应该立即抗病毒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抗病毒治疗药物可以选择口服恩替卡韦(entecavir ETV)或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 TDF)或注射聚乙二醇干扰素(pegylated interferona, PEG-IFNa)。对于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意外怀孕的患者,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其中TDF对妊娠无影响,可继续妊娠。如用用ETV治疗,也不需要终止妊娠,可换用TDF治疗后继续妊娠。如果应用PEG-IFNa治疗的患者,则需要终止妊娠。对于已经诊断为肝硬化且准备妊娠的患者,最好选用TDF抗病毒治疗。

二、妊娠期治疗与管理

感染HBV女性妊娠期应该根据ALT水平和HBV DNA载量等评价疾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的目的和管理策略。首先要区分孕妇是处于免疫耐受期的携带者,还是乙肝活动的患者;携带者还要根据病毒载量的高低决定是否给予抗病毒治疗。

乙肝活动的治疗

妊娠期间乙肝活动可能导致孕妇出现肝功能衰竭,危及孕妇生命,特别是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如妊娠肝内胆汁淤积、妊娠合并脂肪肝或妊娠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同时产后出血和产褥期感染的发生率也明显增高,特别是高龄和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更加危险。还可能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如发生低体重儿、胎儿宫内窘迫、早产 、死胎或新生儿窒息等。因此,对妊娠期间乙肝活动的患者应该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及时的抗病毒治疗既可使孕妇肝功能迅速恢复,完成足月妊娠,还可降低新生儿感染HBV的风险。此外,孕妇乙肝活动抗病毒治疗后,还应该对孕妇继续妊娠做出风险评估,确定是否终止妊娠。抗病毒治疗一般首选TDF,也可应用替比夫定(telbivudine, LdT),疗效评价、治疗时间和停药同一般CHB患者。

孕妇乙肝活动风险评估及治疗时机选择:

孕妇乙肝活动后,不仅根据ALT水平,还应该根据肝功能检测的其他指标,如血清胆红素、白蛋白、血浆氨和凝血等指标,以及HBV血清学、HBV DNA的变化和B超等检查,全面评价疾病的严重程度,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因素后,决定是否立即进行抗病毒治疗。

1. 若HBV DNA阳性,排除其它相关因素后,出现ALT显著异常,>5×ULN的CHB患者或诊断为肝硬化的患者,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应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2. 若HBV DNA阳性,ALT在2~<5×ULN时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观察期间ALT升高>5×ULN,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如果ALT降低至<2×ULN,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ALT仍在2~<5×ULN范围,妊娠24周也应该给予抗病毒治疗。

3. 若HBV DNA阳性,ALT正常或<2×ULN,无肝硬化表现,暂不需要抗病毒治疗,继续随访观察。在随访期间,如果出现ALT持续升高(ALT>2×ULN),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二)慢性HBV携带者孕妇的管理

慢性HBV携带者孕妇,尽管无乙肝活动,如果HBeAg阳性且HBV DNA>2×106 IU/ml,其新生儿联合免疫阻断失败率较高。因此,在妊娠24~28周也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目的主要是通过抑制HBV复制,降低新生儿感染HBV的风险。

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关于HBV携带者孕妇口服LdT和TDF进一步阻断HBV母婴传播的研究。我国在国际上率先开展了多项LdT前瞻对照研究,其中一项非随机对照研究纳入229例慢性HBV感染的孕妇,135例HBV DNA>106 IU/ml的孕妇,妊娠24~28周口服LdT,另外94例孕妇作为对照。所有新生儿给予及时联合免疫,7月龄时检测HBV DNA及HBsAg,治疗组均未发生HBV感染;而对照组HBV感染率为8%。另外一项研究纳入454例HBV感染孕妇,妊娠24~28周口服LdT抗病毒治疗,获得了类似的母婴阻断效果。其他对高病毒载量的免疫耐受期孕妇妊娠24~28周给予了LdT抗病毒治疗的研究也显示,治疗组新生儿HBV感染率均<1%,而对照组为5%左右。此外一项应用TDF阻断HBV感染孕妇母婴传播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纳入200例HBV感染孕妇,随机分为2组,每组100例,治疗组孕妇妊娠44-28周至产后4周给予TDF(300 mg/d)治疗,对照组未进行抗病毒治疗。所有新生儿均接受联合免疫,并于7月龄时评价阻断效果,孕妇随访至产后28周。结果治疗组均未感染HBV,阻断成功率100%,而对照组HBV感染率为7%。

基于上述循证医学证据,推荐HBV DNA>106 IU/ml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开始口服TDF或 LdT,并于分娩前检测HBV DNA。由于担心产后立即停药会导致孕妇乙肝活动,一般建议产后1~3月停药。近期一些研究显示,产后立即停药,安全性好,孕妇乙肝活动比例较低。其中121例HBV携带者孕妇产后立即停药,产后1个月随访发现安全性较好,仅有2例乙肝活动,及时治疗后病情稳定,未发生肝衰竭。

来源: 西京感染科肝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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