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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深化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控力度! ... ... ...

归去来兮 2020-7-27 12:00 AM 1487人围观 技术

国家卫健委发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征求社会意见


7月23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国家卫健委组织起草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具体目标。至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70%以上。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5%以上。

  •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

  •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





HIV检测硬件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机构内转诊和协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健全专家队伍和师资力量,有计划地对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完善区域检测网络,严格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提升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及时获取检测结果。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中的作用。



(二)信息管理。各地要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强化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建立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等系统间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做好区域间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对接。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与数据分析工作,结合婚前、孕前、孕产期和儿童保健等服务阶段,及时收集、整理、填报相关数据,并按照要求进行网络报告。


(三)资金和物资管理。各地要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相关物资和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试剂、药品、设备等物资及时招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品目和数量满足工作要求,避免浪费或断档。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国家预防母婴传播项目经费用于疾病检测、综合干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做好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同工作,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衔接,提高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指导评估。建立健全各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指导与评估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订本地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指导与评估计划,细化相关评估指标,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牵头负责全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医政医管局、妇幼司负责管理协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诊疗工作;疾控局负责组织全国整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监测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健全妇幼牵头,医政医管、疾控、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促进社区参与,明确职责分工,保障预防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医疗卫生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委托,承担全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支持,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工作。


相关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预防母婴传播检测与咨询服务,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参与并接受预防母婴传播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按要求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辖区整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监测工作,会同临床检验中心承担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适时与妇幼保健机构互换数据信息。按照职责开展与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开展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诊疗和转介服务。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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