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检验人员能否出具诊断性报告?

归去来兮 2024-5-7 03:15 PM 167人围观 杂谈


近期在检验医学网平台的后台留言中,收到一位从事检验技术工作同行朋友的有关医技人员能否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咨询问题,类似的问题以前也有收到,今日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下。



什么是检验医师?




检验医师首先具备医师执照,而后进行一段时间的检验专科培训,他们主要负责与临床科室沟通,一方面让临床医生护士了解各种检验项目容易出差错的关键环节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帮助临床医生根据病情为患者选择合理的检验项目,避免“大撒网”检验。另外,解释检验结果异常的临床意义,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及时反馈给临床等,也是他们的工作范畴。


早在2021年10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细则》第117条,将检验、病理与影像并列,要求建立和临床的沟通机制,根据临床需求开展相应服务。明确要求需由执业医师提供检验结果及诊断报告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图源:国家卫健委


但是和病理、影像医师、技师并行的实际格局不同,临床检验医师和技师并行的格局实际上仍未形成!


随着教育改革,许多医学院校的检验系由五年制改为四年制,从检验医师培养的源头上遇到了尴尬局面。而真正临床专业的医生,考过执业医师而从事检验专业的又有多少呢?国内大多数检验科工作人员都极不情愿承认自己是“技术人员”而非“医生”的现实。检验技师即使获得了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但仍然是“技师”或“研究员”,而非医师。


检验医师与检验技师区别




什么是“检验医师”?什么是“检验技师”?一字之差,职能却各不相同:


工作内容不同:


检验医师和检验技师的最大差别就是前者更多参与临床病例讨论,指导临床医生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检验技师主要从事待测检验标本的检验技术操作、质量控制、仪器校准维护等技术性的检验医学临床应用工作。


基本业务范围不同:


检验技师只负责标本检验,给临床提供检测结果,不做诊断报告。检验医师有处方权,检验技师没有处方权。在很多区域,检验技师与检验医师都在检验科工作,其工作内容尚未有实质上区别。



检验医师属于执业医师的一个分支类别,执业医师是《执业医师法》的产物,在《执业医师法》出台前没有执业医师这一称谓。这是为了设立“门槛”,避免非医学人员混入医学行业而立的法,分为“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两个级别。


《执业医师法》出台后,医师系列开始实行注册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注册。以前取得职称的医师可以直接注册。刚刚毕业的学生必须进行全国统考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才能够从业。检验行业以前只有“技师系列”职称,没有“医师系列”职称,检验由于没有“医师系列”所以根本用不着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在等级和个人待遇上与“技师系列”职称的“检验士”和“检验师”一样。检验“医师系列”职称,是《执业医师法》出台后,有关部门某些管理层要求设立“检验医师系列”职称,特别某些医师行业转检验行业的三甲医院的检验高层呼声最高。


什么是诊断性报告?




“诊断性报告”百度词条,查无该词!


首先了解什么是“诊断”:从医学角度对人们的精神和体质状态作出的判断。对正常人的健康状态、劳动能力和某一特定的生理过程的判断;司法部门判定血缘关系和伤害性质也属诊断。用来认识疾病的诊断最广泛,是治疗、预后、预防的前提。


“诊断性报告”应该是一个自创词,所有的检查报告、检验单都是诊断的参考依据,即使是被认为是“诊断性报告”的病理报告、CT报告、彩超报告单,也是供临床医生参考的资料,大多数报告单都注明“请结合临床”。


所以,检验人员一味追求的签发“诊断性报告”,其实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是近年来检验人员想提高在医院中的地位,获得临床认可的急切渴望。无论签发什么报告,只要本着对患者负责,对临床负责,认真做好检验结果,做到及时沟通。其实检验人的检验结果已经参与到了临床医生的诊断过程,而不是检验医师去指导临床医师的诊疗活动。


检验的质量控制包括检验前、检验中和检验后,标本的采集是由护理、临床采集,如何保障检出菌就一定是致病菌?而不是定植菌或污染菌呢?再高明的检验医师签发的一个定植菌药敏对于临床的指导作用有多大呢?其实,检验人做好质量控制,做好医技、技护沟通和培训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无误,守好自己的门,本身就是对临床诊断、治疗最大的支持,而无需纠结能否出具“诊断性报告”。

如何处理不一致情况?




假设检验技师可以签发“诊断性报告”,临床综合其他信息诊断的结论与检验技师签发的“诊断性报告”不一致时,临床若没有采纳,出现医疗事故,则临床医生涉嫌违规(未按照检验单建议治疗),束缚了临床医生的手脚。


若临床医生采纳了检验技师“诊断性报告”的建议,出现了医疗事故,检验技师就会违规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第三款、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外同行是怎么做的呢?




据在美工作的华人学者介绍,美国的检验科率属于病理科,由大病理系主任、大病理系行政主任领导,通关大病理系的医疗、科研、教学、财务和人事工作。


检验科设一个实验室主任,其职责是质量管理、技术解决、开展新项目;一个实验室经理,负责科里的试剂、耗材、经费预算、开支、人事问题;各组设部门主任,负责管理各组日常工作;另外有1-3名医学主任,负责报告结论、临床沟通、患者咨询、病例讨论工作,以上人员都是管理岗位,不参加日常检验工作。具体情况可以点击查看《美国的病理和检验医学系简介》。


检验人真的不能出“诊断性报告”吗?




日常出具的检验报告:尿常规、乙肝五项,骨髓细胞学检查、脱落细胞学检查、脑脊液查等等。对于临床来诊断意义重大,可以决定疾病的诊断。所以,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的“金标准”。


检验报告提供实验室诊断,不论形式和内容,都不是用来代替最终的临床诊断,而是为后者提供实验室证据,其与其他诊断手段共同构成最终的临床诊断。因此,检验医师不能超越其专业,不能直接为病人提供最终诊断和治疗意见,只能为临床主治医师提供实验室诊断,及在特定的范围里建议可能的治疗手段。


不是所有的检验项目都需要检验医师签发诊断性报告。比如大部分的常规生化和免疫检验,其结果简单明了,无需多做解释,可以直接报发。而很多分子诊断需要做一定的分析解释。具体哪个项目如何详略,往往取决于临床主治医师对这类检验项目的理解程度。所以检验医师要了解自己医院的临床主治医师的需求,从而提供相应的报告。


从微观角度来说,每个医院可能都有所不同。但从宏观角度来说,临床主治医师必需了解熟悉的大部分的常规检验,而不应该依赖于检验医师再提供详细的报告。而有些复杂的检验则总是需要专门的报告,需要检验医师的专业医学见解来帮助临床医师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本文编辑:小薇


来源: 涵庄检验视界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