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卫生职称评审改革,不仅是政策的更新,更是价值导向的重塑——临床能力、实践贡献、服务质量,成为晋升路上的新“硬通货”。 在当下的医疗人才体系中,职称评定的标准影响着医院人才招聘、学院人才培养以及医护个人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各地都在推行职称评审标准改革,以实现“破四唯”,选出需要的人才这一目标。
近日,山东省卫健委与山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文件对基本要求、评审条件、评价指标等问题进行明确,旨在更科学、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能力和贡献。 ![]() ![]() 图源:山东省卫健委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不同办医主体等限制。有效期至2030年8月9日。
卫健委明确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近5年医德考评无“较差”! 文件为职称申报设置了五大基本条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外,还有:现职称聘任以来,近5年年度医德考评结果没有“较差”等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现职称聘任以来,近5年年度医德考评结果没有“较差”等次。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聚焦 “破唯重实”,构建分类分层评价体系 坚持以临床实践为导向 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原则上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可采取评审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评价方式从2026年度起正式执行。有条件的市也可以在本标准条件正式实施后,立即执行新的评价方式。 (一)实行分类分层评价 分类制定医、药、护、技专业评价标准,分层确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重点。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按照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执行,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二)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著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指南共识、科普作品、技术专利、课题项目、成果转化案例、成果奖励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评审。 (三)坚持临床实践根本导向 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将病案作为评价临床工作质量的重要载体,对医生的临床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将门诊工作量、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人次等临床工作数量作为医生晋升职称的“门槛”条件,探索制定药学、护理、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考察指标,实现了医药护技工作量指标全面覆盖。
不得把论文篇数作为前置条件 从具体内容看,此次《标准条件》结合当下医学发展方向,将以往模糊条件细化、量化,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的可评估性与透明度 —— 突出临床实绩、公共卫生实践及基层服务贡献,弱化过往过度倚重科研论文的倾向,同时更注重中医药特色传承、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及卫生人才的社会责任。
在临床实绩方面,《标准条件》明确要求 “解决临床复杂疑难问题”,成果类型涵盖卫生标准、手术视频、MDT 多学科诊疗报告等;并为副高、正高分别设定 1 项、2 项量化指标,还新增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报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告,凸显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视。
在专题报告与专业成果中,政策加强了对公共卫生人员现场流调、风险评估的要求,并为中医类别增设“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指标,强调中医在职称评价中的独特性。
科研与学术成果的定位发生重要调整,明确提出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的直接依据,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临床水平、服务人民健康。获奖与表彰方面则进一步明晰了奖项层级和表彰范围,增强可操作性。
此外,新政策系统强化人才培养的评价,提出带教数量质量、人才项目入选等量化要求,突出卫生人才梯队建设与传承责任。科普成果也被正式纳入评价体系,明确场次、受众及奖项级别标准,引导高级卫生人员承担健康科普与社会教育职责,同时也减轻了医务人员的科研负担,为医护人员带来了“卷”科研以外的另一个选项。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清晰地表明,山东省正在积极构建更加科学、公正且符合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职称评价体系。新标准摒弃 “唯论文、唯学历”,真正以医疗卫生人员的实际贡献和专业能力为核心,强调临床价值与社会服务,充分体现 “干什么、评什么” 的评价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