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设施 血液储存设备 1)血液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设备,储存设备的配置应考虑应急状况。 2)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和电源故障报警装置。 3)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具备24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1)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 4h 监测记录温度 1 次。 2)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 次,2 次记录间隔 8h 以上。 3)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 1 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 红细胞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为 24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为 24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血小板 单采粒细胞 血浆 辐照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