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深度调查,医药领域的各种腐败问题浮出水面。公立医院设备采购虚假招标、过度诊疗、虚假捐赠等违规行为频频发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屡见问题。医药行业的反腐工作不仅是一个关系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议题,更是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 沈阳某 IVD 经销公司以 22.5 万元购入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并以 18 万元的低价将该设备出售给抚顺某医院。沈阳某 IVD 经销公司与抚顺某医院在协议中约定,抚顺某医院所需耗材和试剂由该 IVD 经销公司指定的供应商独家供应,且协议期内使用试剂的累计标本量不少于 36000 个。 抚顺某医院明知医疗设备低于成本价,仍然予以购买,允许试剂和耗材由指定的公司提供,破坏了医疗器械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为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销售医疗器械创造了条件。最终,按照设备购买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医院被处没收违法所得 4.5 万元,并处罚款 25000 元。 2016 年 6 月,江苏某医疗公司与广某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一份,广某医院为甲方,江苏某医疗公司为乙方。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免费投放市场价 15 万元人民币的 1 台 FYY-3 型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及辅助设施供广和医院检验科日常使用,在合作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所有权。同时约定,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承诺设备所需的全部试剂与耗材必须全部由乙方提供,且甲方在该设备上的项目检测量必须满足 3000 test / 年 / 台以上,如甲方达不到乙方规定的测试数,则合作期将延长。 上述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 1 台 FYY-3 型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及辅助设施以供使用,并开始向甲方销售 HPV25 型检测试剂盒的试剂耗材。经调查发现江苏某医疗公司以 2871.79 元 / 套的均价销售了 40 盒 HPV25 型检测试剂盒给广某医院,违法所得 28807.6 元。 根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同时第六条也规定,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的捐赠。在本案中,与「买医用耗材」 挂钩的 「赠医疗设备」 并不是真正的捐赠资助,而是假借免费使用名义,行实际经营之实。江苏某医疗公司所谓的免费提供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及辅助设施,目的是为了获取在广和医院排他性销售试剂耗材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事实上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机会,其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江苏某医疗公司的所谓捐赠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商业贿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28807.6 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101192.4 元。 医院设备招标中的乱象 近来,随着各省逐步公布“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医院设备招标采购成为了医药腐败的“重灾区”。 以浙江省为例,审计报告揭露了省级和市县公立医院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招标前已确定供应商、招标条款量身定制、招标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还严重浪费了公共财政资源,侵蚀了医疗改革的红利。 湖北省的审计结果同样揭示了严重的问题。该省审计发现,省属高校和医院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更为严重的是,部分高校和医院甚至出现了施工方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和转包的问题。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也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质量,最终损害了公共利益。
近日,中纪委就招投标腐败问题密集发文,披露多种隐蔽利益输送手段,明确加强对关键人物的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