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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编制越来越少了吗?

归去来兮 2024-1-5 03:47 PM 347人围观 杂谈


前段时间,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了要「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并要求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


图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去编制 or 强化编制?公立医院改革的十余年


实际上,在推动公立医院去编制化的改革已有10余年的时间。

早在2011年,中央便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依据计划,到2015年将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形成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提到,公立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明确规定新设立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确定行政级别。


而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宣告开启了公立医院去编制化的进程。意见中指出要建立聘用制管理,编内编外统筹考虑,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图源:国务院官网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名全国各省共148家公立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



《通知》中明确要求:「依法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合同管理,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提高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提高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



可见,新政策的主要目的还是要提高医疗人员的待遇水平,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加医院办院的自主性。自此之后,全国各省都在积跟进,特别是在试点医院全面开展了相应的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但2020年之后,去编制的浪潮似乎又慢了下来,甚至部分省份又开始强化编制的重要性。


2021年2月,国家卫健委公开表示「编制是事业单位统一的管理手段和重要资源,决定了事业单位法定用人规模以及附着在编制上的各种待遇。公立医院编制是稳定和吸引医务人员、保障公立医院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国家满足人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制度保证。」


图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2021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不再强调去编制化,而是重新提出「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随后,广东、青海等地在医改文件中也重申了这一观点编制如何给、给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目前仍在讨论中。公立医院用人形式的改革也是一个循环上升的过程,如果全国各地一刀切的进行去编制化,可能会造成更多的问题。


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可能会更长时间存在编制和非编制双轨共行的情况,而编内编外的待遇不一致问题,相信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也一定会得到妥善的处理。



那么,如果真的去编制化,医院的用工形式还剩哪些呢?哪个更吃香?


目前公立医院的人员属性存在多种性质,主要包括:编制、备案制、聘用制、派遣用工。接下来,我们一一讲解其中存在的差别和待遇以及晋升问题。



编制



目前来看,医院留住人才的主要方式依旧是给编制,许多人也是因为编制更稳定、不易失业而选择了当医生。网上曾广为流传,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由此可见编制内身份的重要性和福利待遇的出色。


编制身份主要存在于早期加入医院的人员中,与公务员等一样,都属于体制内。拥有编制身份的医生,他们的人事档案和人事调动权都在卫生局或者卫健委手中,而单位仅仅是其工作的地方,医院没有太多的管理权。


相当于是卫健委把自己的人借给医院使用,医院对编制内的医生的调动、辞退等等操作,都是需要经过卫健委的批准才可以通过。由于程序繁琐,加上体制内的默认习惯,通常极少有医院会主动辞退体制内的员工,这也就是为什么称为「铁饭碗」的原因。只要医院不倒闭,基本就可以一直工作,直到退休。


而在人员招聘方面,编内的人员通常需要通过医院主管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现在一些地方已经下放的招聘的权力,甚至不需要考试,只需要面试即可。例如:成都的「蓉漂」计划等,但是这种通常都是要求博士研究生、或者名校的硕士研究生,业绩突出的可以直接招聘入编。


待遇方面,由于是卫健委下派到医院工作的人,所以国家财政会按照国家标准给与一定的财政拨款用于其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体制内的员工,所以通常在社保缴纳、医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等都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进行缴纳,因此编制内的待遇在大部分地区通常是最好的。


在职务晋升方面,编制内的身份属于干部身份,因此其可以在整个体制内进行调动、晋升,所以一些医院里的晋升,特别是行政职务的晋升会优秀考虑编制内的人员。



备案制





备案制与编制的差别在于,编制内的人员的招聘通常是卫健委、人社局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而备案制则属于权力下放给医院。


医院可以自己招聘人,最后将这些人员的名字到卫健委备案即可,卫健委会按照备案的人数进行相应的财政资金拨款。


编制内人员的编制是跟着人走,不管医生调动到哪个其他的医院都拥有编制,而其调动、辞职等都需要经过卫健委的审批;而备案制则只是编制定在医院对的具体岗位上,不会随着医生的调动、辞职等发生变化。


当一个备案制的医生离开医院,医院便会空缺出一个名额,医院可以进行新的招聘或者院内选拔,最后进行新的备案即可。


备案制相比编制让医院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而医生也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备案制的待遇与晋升与编制一样,并无太大差别,反而辞职更方便一些。



聘用制





聘用制与企业的管理模式有一些相近,即因为按照实际的需要设定相应的岗位,然后医院聘用拥有相应技术的医生和护士。


整个管理都是按照劳动法和合同法来管理。医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双方的义务。这也是未来医改人事管理的大趋势。


聘用制之下,编内的人员虽然人事管理权在卫健委,但是职称、待遇等都是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来确定,而且少数医院还会按照5年、10年确定一个聘期。


当聘期结束之后,还需要重新考核,只有达到续聘的业绩要求才会继续聘用;而如果没有达到业绩条件,编内的可能就会调整岗位或者降低职称等级进行聘用,而编外的则可能直接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解聘。


对于待遇和晋升,在一些医院实行同工同酬的医院,差距就比较小,编外仅仅没有缴纳职业年金,其余的都是按照实际收入来进行缴纳;不过也有部分医院实行得较差,编外比编内的待遇在隐形福利上(例如:社保、医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差距较大,但在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方面则基本一致。


极少的医院里,聘用制则待遇差距极大,但是同工同酬肯定是未来的趋势。



第三方派遣制




这是最近几年各大顶尖医院积极推行的新用工形式,医院自己成立一家医生集团(公司),然后医生集团招聘医生,最后由集团派遣到医院工作。


医生的工资和待遇均由医生集团负责发放,而集团发放的工资在各医院之间都会有比较大差别,完全看医生集团的心情。


只要符合劳动法,即便只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医生也没有办法跟医院直接打官司,因为医院只是用工单位,而医生集团才是负责的公司。


这有点类似于建筑公司实行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形式。医院将自己和医生之间用第三方公司做了法律风险的隔离。


通常医院也只是在可替代性比较强的岗位,或者是分院、托管医院等地方使用劳务派遣形式,而对于大专家,优秀人才通常都是使用直接签合同、编制等手段,以留住人才。


待遇上,集团可以和医院本院聘用的员工产生巨大差距,也可以待遇一样,完全看医院的决策层制定的管理制度。


晋升上,医生集团的医生有点像民营医院的晋升模式,可以说晋升的渠道不像公立医院那么明确。社保、公积金等待遇基本都会不同程度缩水,毕竟公立医院成立第三方也有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



目前在县级医院、市医院等基本都是编制为主,备案制、编外聘用制为辅,而在省级以上则主要以聘用制为主,编制为辅,少部分头部医院则基本完全没有编制这一说法,都是聘用制为主,第三方派遣为辅。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不同制度都有优缺点。此次取消编制后的用工形式应该是向聘用制转变,一方面增加医院用人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人员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来源: 丁香人才 | 作者:吴银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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