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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检验科”,来了

归去来兮 2024-1-5 02:37 PM 327人围观 杂谈


12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目标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文件提出要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


本次文件聚焦的重点是县域,其实早在2023年2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就已经决定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下发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资源共享中心。


2023年10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并在23年底前至少推进100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从国家级、省级再到县域,各项利好政策主张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通过设置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实现区域医学检验结果互认、仪器和专业技术人员等资源共享。这意味着我国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已经自上而下全面进入快速发展期!


在医共体/医联体内建立区域医学检验中心,通过对现有的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完善调配,可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区域内实现检验服务的同质化和结果互认,提高基层检验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重复检验,助推分级诊疗。


01

区域医学检验中心

发展现状


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根据法律地位可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两大类,根据资产性质可分为公有制(即公立或国有)、非公有制(即私立或民营)和混合所有制(即公立/国有与私立/民营共建)。

目前我国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模式主要包括:

(1)依托区域内大型综合医院检验科建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上海松江模式;
(2)区域内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江苏常熟模式、深圳罗湖模式;
(3)独立医学实验室直接加入医联体作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金域医学、迪安诊断、艾迪康、达安基因、鼎晶生物等;
(4)独立医学实验室与区域“龙头”医院或专业组织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广东清远模式、湖南株洲模式;
(5)体外诊断企业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安图生物、美康生物、凯普生物等;
(6)专业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公司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祥闰医疗(河南灵宝模式、湖北京山模式)。

根据其核心实验室组成主要分为3类:

1

依托核心医院检验科改造升级为区检中心


这类区域检验中心一般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主导,以区域内一家核心医院检验科为基础,对其进行改造升级,成为区域检验中心。同时,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将区域内基层医疗单位纳入中心的收检合作范围。

在这种模式中,不少案例是有IVD企业参与的,或为检验中心提供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供应,或为检验中心提供各类实验室综合服务,或直接帮助搭建整个区域检验中心平台。企业的参与不但减少了医院和政府方面的投入,降低了整个中心的运营成本,同时也为中心提供了更多专业的技术、服务与建设,有利于中心的能力升级。

这种模式的区域检验中心完整的保留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同时,核心医院在当地的良好口碑对中心的初期运营也是具有品牌效应的。对原检验科工作人员来说,事业单位编制方面没有任何变化,不会产生人事动荡的问题。

2

企业与核心医院共建区检中心


IVD企业和第三方实验室与当地核心医院采取合作共建的模式建设区域检验中心。这种模式的方向通常是区域检验中心的独立法人化,民营资本的进入也不仅仅是投资建设,很多时候是以参股区域检验中心的方式进入。

独立法人形式是有利于区域检验中心的自主化运营与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公私合营的模式也能够将医院和企业各自优势充分导入中心的建设与日常运营中来。

因为在组织架构、人事安排、资产处理、财务结算等各个方面,存在一定变动,所以这类模式也牵涉不确定的政策与法律风险。之前媒体也报道过因类似案例而产生的检验科医生上访事件。

3

第三方实验室直接成为区检中心


与前两种模式完全不同,第三方实验室走上台前,直接加入医联体,成为区域性检验中心。当地医院将大部分标本直接外送至第三方实验室,由其进行统一检测和报告发放。这种模式对政府和医院投入最小,可以说完全摆脱了对检验领域的投入,不再需要投入软硬件平台的建设,也只需要极少量的检验工作人员。

第三方实验室成为区域检验中心后,能够为基层医院新开展检验项目;与医院相比,在面对一些特殊项目检测时,还具备成本优势。但这种全盘外包的模式对于医院检验科自身的能力建设是忽视的,通过数年外送,检验科自然消亡也未可知。因为本质上,第三方实验室与医院检验科不是共生关系,而是竞争关系。

另外,在临床报告解读方面,这种非依托于医院的自建模式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能够做到报告发布,但不负责结果解读,长此以往,对于医院临床科室的能力提升也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而这个时候,当医院再想起自己的检验科时,才发现自身已然丧失基本的检验能力,患上了“外包依赖症”。

当然不论何种建设模式,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建设的核心均是信息流和标本流的搭建,还须辅以实验室精益化管理、自动化、信息化、组织结构与管理责任、实验室设计与安全、检验项目的申请与管理、区域联动 =机制建设、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和医学实验室认可/认证、区域市场运营协同机制、区域供应链能力建设等支持。

参考文献

1.陈洪卫,侯彦强,关明.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发展现状及展望[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21,42(12):1409-1413.

2.RD蓝梦.解读区域检验中心的价值、意义以及如何运作?

来源: 检验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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