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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新型肺炎诊疗方案出炉:8大更新点,与前一版有较大不同! ...

面气灵 2020-2-7 11:06 AM 1217人围观 医学


第5版官方诊疗方案正式出炉,来看看具体方案都有哪些增减?




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与试行第四版方案相比,第五版方案做了较多的改变。举例说明如下:

一、流行病学特点:传染源增加无症状感染者

1、传染源: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增加)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2、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增加)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3、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删除)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二、临床表现:儿童症状较轻,粪便中可检测到病毒核酸

1、临床表现: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增加)咽痛。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增加)和/或低氧血症。

2、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删除)多在1 周后恢复。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增加)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

3、实验室检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现LDH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增加)在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三、诊断标准: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无需核酸检测

流行病学史改为: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增加)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增加)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增加)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增加)聚集性发病(删除: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第五版方案中区分了湖北省和湖北以外的省份:

1.湖北以外的省份:“疑似病例”诊断标准,除“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外,增加“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2.湖北省:新增“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四、临床分型:增加“轻型”

在原有“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基础上,增加“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五、病例的发现与报告:强调湖北省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

(增加)湖北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六、抗病毒治疗:新增利巴韦林治疗

1、(增加)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500万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200 mg/50mg,每粒)每次2粒,每日2次,

2、(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成人首剂4g,次日每8小时一次,每次1.2g,或8mg/kg iv,每8小时1次)。

3、(增加)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七、重型、危重型病例的呼吸支持:描述更加详细具体

1、(增加)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

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然而,此类患者使用无创通气治疗的失败率很高,应进行密切监测。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增加)接受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应使用镇静镇痛药物。当患者使用镇静药物后仍存在人机不同步,从而无法控制潮气量,或出现顽固性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时,应及时使用肌松药物。当病情稳定后,应尽快减量并停用肌松药物。

4、挽救治疗:(增加)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八、重型、危重型病例的其他治疗措施:增加对大剂量激素使用的警示,增加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1、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日,(增加)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

2、可静脉给予血必净100ml/次,每日2次治疗;

3、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4、(增加)有条件情况下,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

■ 以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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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医学界儿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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