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某三级医院的医生发帖吐槽,医院突然发通知,为了提高医院知名度及医院宣传,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医生全部开通抖音认证,黄V认证医生,主治以下医生提倡开通抖音认证……帖子一出,引来很多医疗同行的热议。
![]() 通知末尾还写着处罚措施:计分式扣钱,认证和视频各算 10 分,如果全部都不做,将共计扣除 40 分,也就是 40 元工资。
医生做科普早就不是新鲜事,2019 年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中就指出,要大力倡导医务工作人员加入健康科普行动。目前,发表科普作品还是晋升副主任医师所需要的成果之一。
但强制要求账号认证、不科普就罚钱,却是破天荒头一回。
但当科普被异化为“硬性KPI”,一切就偏离了正轨。医院的通知看似要求“每月5条视频”,实际执行中却加码为“每周3条”,折算下来每月需发布12条,较原要求多出7条。对于日均承担繁重诊疗任务、频繁值夜班的医生而言,这样的频率已然成为难以承受的负担。
更关键的是,视频创作对多数医生而言是全新领域,从选题构思、脚本撰写到拍摄剪辑、发布运营,每个环节都需从零学起,一条视频耗费4-5小时已成常态,其时间成本远超夜班付出。这种“重要求、轻支持”的模式,让科普从“自愿参与”变成了“被动应付”,违背了政策倡导的核心精神。
事件引发的行业热议,更折射出医疗群体的多元困惑与立场分歧。不少医生直言,这是“给医院做免费广告”,质疑医院将医生个人资源等同于医院资产,忽视了医生的个体权益与职业核心职责。有医生吐槽“天天让搞科普、搞直播,不知如何适应”,担忧分心于视频创作会影响诊疗质量——毕竟对患者而言,医生在诊室里的专注诊疗,远比镜头前的科普视频更为重要。
强制或禁止,只有医生被折腾
不少医院对医生做科普这件事的态度慎之又慎。
丁香园社区中就有医生表示:不允许个人对外发布科普,只有医院的公众号才能发布,原因是「很容易违规违法」。
![]() 图源:丁香园社区截图
这样谨慎的态度也算事出有因,毕竟之前出现过不少科普乱象。
例如 2024 年,某百万网红通过编造一位病人与朋友喝酒、唱歌、泡澡后突发脑血管爆裂,经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的虚假案例,收获了大量关注度,最终账号被官方永久封禁。
乱象频发后,国家及地方卫健委采取了相应行动。
2025年11月,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已明确对医务人员科普行为划定边界,既鼓励规范科普,也严禁借科普牟利、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该清单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压实管理责任,建立账号备案制度与内容抽检机制,核心是引导科普回归“科学、公益”的本质。
![]() 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
一、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损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损害卫生健康行业形象的内容。
二、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三、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未经患者授权同意,展示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文字。
四、不得宣传推广与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专业领域的内容。
五、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
六、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
七、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八、不得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违反医德医风的内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现低俗、“擦边”、哗众取宠、话题炒作等不良内容吸引流量。
九、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十、不得在离职后沿用原单位和职务信息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事实上,类似的管理乱象并非个例。有医生反馈,部分医院要么像上述医院一样强制摊派科普任务,要么走向另一个极端——严禁医生个人发布科普,仅允许官方账号发声,两种模式都陷入了“一刀切”的误区。真正合理的科普推进模式,应当是“鼓励而非强制、支持而非施压”。
正如业内人士建议,医院若真心推动科普,应建立专业视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创作培训、配备拍摄设备,而非将成本完全转嫁给医生;同时应尊重医生的自愿选择权,将科普成果与合理激励挂钩,而非以罚款相威胁。
医疗科普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既要以公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也要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规律与个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