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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检验报告等,负责人被判刑13年半!

小博士 2025-11-20 07:51 PM 33人围观 杂谈

01



通过篡改检验报告等手段骗保

负责人被判刑13年半


11月13日,央视新闻披露一起由院长带头实施的骗保案件。


山西大同某医院院长艾某忠等人,通过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虚报床位、虚假检验报告等方式和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虚报金额970余万元。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院长艾某忠有期徒刑13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医院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法院披露,有的患者病症较轻,仅需要基础的检查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涉案医院会安排医生或者医生助理通过修改病历,增加住院时间,或者开具一些名贵的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从而把住院的费用提高到国家医保报销的最高标准。


此外,医助一般会给病人虚开一些名贵中草药、理疗项目,对于空挂床的病人来说,也按照真实病人一样走流程。涉及检验科就会出虚假检验报告,涉及护士就会出具虚假体温单、虚假计费。


法官总结道,从这起案件中发现,医保诈骗案件的典型特点就是医院内部严密分工,营销组拉拢患者住院、检验科篡改报告、护理部造假病历、医保办上传数据。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定点医药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02



多起医院骗保案

检验人裹挟其中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局通报多起检验人涉嫌骗保案例,包括虚构检验项目、伪造检验报告,篡改数据骗取医保基金等。


2021年,四川某民营医院医保诈骗案中,为使得就诊费用达标,检验科对患者的各项检测指标进行了篡改,让医院能顺理成章地安排住院。

2022年4月至5月,为提升医院收入,某民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与院长翁某某、医生陈某某与李某甲、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乙合谋,利用养老院医保患者资源实施骗保。

检验科李某乙在明知部分患者不具备住院指征的情况下,篡改检验报告以制造住院条件。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福建某民营医院男科医生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指示检验科篡改、伪造患者前列腺液、尿常规检验结果,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和消费。

同样是2023年,重庆某医院骗保案中,检验科也被曝负责修改病人检查系数指标,伪造各类检测报告,从而达到骗取病人办理住院的目的。



03



面对造假骗保

有人选择举报


2024年,江苏省无锡虹桥医院放射影像科医生朱成刚实名举报所在医院骗保的事件曾引起广泛关注。


由于该医院系统内出现了一些根本没在他们科室做过影像检查的患者病历,他们既没在医院拍过片子,也没有放射影像科归档的影像号,病历记录里却有“根据影像做出的诊断”,朱医生怀疑该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

   

国家医保局派出飞行检查组进驻后核实,该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28.4万元,其中以勾结中介或以免费体检为名,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等,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1179.2万元。


广东潮州饶平县中医院检验科副主任邱医生此前也曾举报所在科室数据造假。

邱医生2023年初在设备原始检验数据查阅时,发现不少检测报告与原始数据都存在不相符的情况。主要集中在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等几个价格较高的项目后,将情况上报给医院管理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


饶平县卫健、医保部门调查后回应称,暂未发现有数据造假行为,但是饶平县中医医院的确存在信息管理混乱(主要是原始数据未保留),个别数据参差不齐的违规行为。县医保部门随后依规对其作出处罚,并要求医院限期整改。



04



若身处泥潭之中

如何保护好自己


当下,检验行业面临行业调整叠加经济调整期双重阵痛,各地医疗机构或降薪或裁员,短时间内的人员过饱和导致无论是行业老人还是新面孔都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这种状态下事实上削弱了检验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说【不】的底气。尤其民营医院的生存压力更大,创收的目标是压在每一个人头上的巨石,因为不服从可能就意味着辞退。


生存压力面前,坚持原则、不妥协并不容易。


就连朱医生在后续澎湃新闻的采访中也表示,他之所以选择实名举报医院骗保问题,也是因为和院方之间存在矛盾。矛盾不可调和,院方不择手段,他也是被逼到迫不得已,才选择举报骗保的问题。


事后医院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同事、医院的供货商不理解,指责他的举报可能会让大家丢饭碗。


即使举报前已经考虑清楚后果,有关部门也对他进行了必要的保护,从医30多年的朱医生还是在考虑离开无锡。


面对蜂拥而来的工作压力,上级压力,生存压力,道德压力,人际压力,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鱼死网破”。


身处泥潭之中,如何保护好自己?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无锡虹桥医院欺诈骗保案后续处置的通知》中提到:引导医务人员和药店工作人员加强自我保护,工作中注意留存本人所在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证据,该记录的一定要记录、该拍照的一定要拍照、该录音的一定要录音、该备份的一定要备份,他人指令或要求销毁证据时一定要妥善安全保存相关证据。

检验报告作为医疗诊断、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核心依据,其真实性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生命健康。希望每位医务人员都能坚持本心,不要拿职业生涯冒险。

来源: 数智检验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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