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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被免职!“40余名医护被裁”事件继续发酵……

班木芙兰 2020-5-9 07:36 PM 1140人围观 资讯


从官方通报此事,至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被免职,仅一周多时间。




刚刚,“咸阳发布”微信公众号通报了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医护被裁一事最新调查结果:撤销40名医护裁员决定,院长免职。


来源:咸阳发布


通报全文如下:


日前,由咸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调查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劳动纠纷。经查,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咸阳市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被裁”事件持续发酵。“医学界”连续发布了三篇有关此事的报道。从官方通报此事,至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被免职,仅一周多时间。


期间,5月3日,卫健委调查组约谈被裁的医护后,医院又通知他们返回上班。但医院的裁员风波并未因被裁护士被叫“返岗”而平息。此次调查结果的通报也算是给该事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风波因何而起?


5月1日,“医学界”发布《40多名抗疫医护被裁?真相到底是什么?》,文中披露了咸阳市妇幼保健院40名抗疫医护被裁的经过。


医护被裁缘于一次考试,且通过实行“末位淘汰制”,一次性裁掉40多人。院方称这是针对医院临时聘用员工的“人才优化”。其中,这40多人中,多数都曾在抗疫一线工作。对于“没有领到抗疫补助,反而被突然裁掉”,他们表示“十分寒心”。


对于此"人才优化"是否有相关文件问题,医院的护理部和人事科未出示"人才优化"相关文件,表示只是口头通知。对此,有护士提出质疑,为何不按学历及职称进行优化,有护士为中级职称、十年工龄也在"淘汰"之列。


更有甚者,被裁的医护还被要求“自愿辞职”。院方要求被裁人员签署《承诺书》、《告知书》及《辞职申请书》。并且,《承诺书》中显示,"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妇幼院主张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山东省律协侵权责任法律委员会委员张勇律师也在接受“医学界”采访时表示,医院所谓的“人才优化”并未有相关文件,仅仅是口头通知,那么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考试来裁员的行为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5月1日晚,陕西省咸阳市卫健委称高度重视此事,已责成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暂停正在实施的人员调整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就此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风波再起:被裁医护被叫返岗


据“封面新闻”消息,5月3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多名被裁医护陆续接到咸阳市卫健委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让他们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接受调查组谈话。


“医学界”5月4日发布的报道《反转!被裁护士又被喊回去上班……》中提及,其中一位被约谈护士透露,与她进行谈话的是两位卫建委调查组的工作人员,采取一问一答形式。谈完以后,医院人事科打电话通知四十位医护人员回去上班。


相关医护表示医院是“变相裁员”,医院称是“人员优化”、“末位淘汰”。据了解,“末位淘汰”概念在《劳动法》中是不予支持的。


“医学界”此前也曾报道《咸阳妇幼被裁哺乳期员工披露裁员细节》,此次“被裁医护”中还包括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张勇律师也在采访中表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优化”名单中,还有正处于产假及哺乳期的医护人员,从法律层面来讲,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未来是否会接受调解,回到医院上班,一位被裁医护郑小雨(化名)表示:“比较忐忑,还没考虑好。”


医院走上被告席,三天后开庭


据封面新闻昨日报道,截至目前,仍有7位护士未在辞职信等相关文件上签字,坚持走维权之路。 


5月1日,院方曾发布通报称,在裁员过程中,完全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但医护人员表示:“只签订过一年的合同,让律师看过之后,才知是无效不合法的合同。” 


且针对院方要求被裁护士“主动辞职”等行为,相关律师表示,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7名始终坚持维权、不愿妥协的医护,她们一边向当地卫健部门反映情况,一边联系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其中,五位检验科护士开庭日为5月14日。另外两位护士开庭日定在5月11日。 


她们提出三点诉求: 要求补缴保险并赔偿; 对裁掉有证人员却录用无证人员给一个解释; 要求院方公开道歉。 


希望这些医护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如网友所说——不能在有困难时让她们冲锋陷阵,熬过阵痛后又“过河拆桥”。

原作者: 医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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